汽车吊设备“十不吊”要求:
1. 起吊臂和吊起来的吊物下边有些人逗留或走动禁止吊。
2. 起重吊装指引应由专业技术培训达标的工作人员出任,无指引或信息不清禁止吊。
3. 建筑钢筋、槽钢、管件等长细和多条物品必需绑扎牢固,多一点吊装。双头“千斤顶”或绑扎不牢固禁止吊。
4. 多孔结构板、积尘斗、手摇工程自卸车无需四点吊或大磨板**软件板无需洗甲油禁止吊。预制构件建筑钢筋楼板禁止双拼吊。
5. 吊砌块砖务必采用安全靠谱的砌块砖工装夹具,吊砖务必应用砖笼,并堆积齐整。木砖、预制构件预埋件等零星物品要用器皿堆积妥当,叠起来不齐全禁止吊。
6. 混凝土楼板、车梁等起吊上站人禁止吊。
7. 埋进路面的板桩、井点管等及其黏连、粘附的物品禁止吊。
8. 多机工作,应确保所吊吊物间距不小于3米,在同一路轨上多机工作,无安全防范措施禁止吊。
9. 六级以上大风区禁止吊。
10. 斜撑吊物或超出机械设备容许负载禁止吊。